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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引进4类项目,确定124项重点招商任务
记者5月20日从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暨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于5月20日正式启动,将持续进行至8月底,重点引进4类项目。我省统筹考虑全省各市县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功能布局,将总部经济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布局在海口市和三亚市。
在新闻发布会上,副省长彭金辉对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和总部经济发展文件制定出台情况进行了介绍,宣布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启动。
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紧紧围绕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战略、六大专项整治、民生事业等谋划项目,瞄准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引进一批符合“多规合一”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引进项目重点包括总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园区开发建设平台和产业项目4类。其中,产业项目包括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医疗健康、现代金融业、高新技术、会展、海洋经济、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124项招商任务。
据介绍,5月15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意见》分别就发展目标、重点区域、财力保障、扶持政策、招商推介、人才政策、工作机制、政务服务提出了具体意见,回答了总部经济怎么发展、在哪发展、有何优惠、有何便利等问题。
我省计划在2018年实现全省总部经济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总部经济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势。为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省级财政对海口、三亚发展总部经济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地方财力贡献和现有总部企业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省级财政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标准奖励海口、三亚,由两市用于发展总部经济。
(海南日报罗霞杨艺华)